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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2023年4月全省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。
此次环境空气质量奖惩主要考核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、PM2.5、PM10三项指标 。单项指标同比改善或者优于全省平均值,均可获得奖励。
4月,大同、长治、晋城、朔州、忻州、临汾等6个市获得奖励, 其中大同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,为15.42万元 。太原、阳泉、晋中、运城、吕梁等5个市均被扣罚,阳泉市被扣罚最多,为39.42万元。
根据环境监测数据
2023年4月大同市区空气质量以优良天气为主,累计二级以上优良天气数达21天,其中一级天气6天、二级天气15天;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.92,环比上月下降1.09,获奖励15.42万元。
来源:山西省生态环境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