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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客车、中型客车是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重点车型,2007年4月1日实施新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其中第15条增加了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中型客车准驾车型增驾申请的限制条件,即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中型客车准驾车型: (一)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; (二)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; (三)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; (四)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,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。”可见,若蓝天读者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(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)有酒后驾车记录,则不得申请增驾大型客车。